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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情~~~~] 情人与知己
寻梅踏雪 发表于:2008-3-15 9:20:47
这个世界,有两个人,一个是男人,另一个就是女人。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与交往,无外乎就是同性或者异性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人是有情感的,而且表现多样。情感分为亲情、友情、爱情。三大情感唯有爱情演绎得最神奇与动人,同时也演绎得有些悲壮与无奈。无论动人或者悲壮,都是情感之深境界的一种体现。 “情人”一词的出现,在世人的感觉与印象里,永远是一个灰色的字眼,仿佛当一个人一旦附上“情人”的色彩时,不是一种灵与肉的交易,就是一种目的与私欲的互换。其实“情人”的真正内涵,原本应该诠释为重情、珍情、惜情之人。而现实世俗与物欲生活中,只不过太多的“情人”却背离了“情”的含义,不经意之间偏移了“情”的本质。
真正的“情人”,严格可以定位为“知己”。“知己”是什么?“知己”知的是心而非形,是一种心的相通、相融、默契,也是一种在乎、牵挂、惦记、寄托。“知己”的存在,永远不是以是否拥有其形而判定,而在于是否真切的拥有对方的一颗心。
俗话说:人生得一知己足也,要不我们怎么老是叹息生活之中“高山流水”的经典绝唱呢?无论是“红颜知己”或者是“蓝颜知己”,当我们一想到这个经典名词时,我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其性别,或许过多的却是为那份情真情深而感叹与羡慕。
拉罗什福科有过这样一句话:“给爱情下定义是困难的,我们只能说:在灵魂中,爱是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激情;在精神中,它是一种相互的理解;在身体方面,它是我们对躲在重重神秘后面的被我们所爱的一种隐秘的羡慕和优雅的占有。如果有一种不和我们其他激情相掺杂的纯粹的爱,那就是这种爱:它隐藏在心灵的深处,甚至我们自己也觉察不到。”
“知己”有情更有爱,这份爱不是模糊与另类的爱,原本可以与“爱情”相媲美而胜于“爱情”的。“爱情”在每一个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的,这是生命的繁衍与法制许可的,甚至可以定论为人成长成熟过程中自然而然的情感的收获。而“知己”却不是人人都能拥有的,“知己”是一个更具魅力与特别的名词,与“爱人”永远不能划上等号。
“爱人”有情人人都知道,而且“爱人”存在的环境与条件就是相依相处一室,而且携手相伴真实的一生。可“知己”就不相同了,或许它远在天涯,也可以近在咫尺,不可能时时相逢相见,而那份情却依然延续不褪色,那份情感的存在,就更体现一份难得与可贵。
男女之间因情而爱,这是情感的自然萌发,也是人性的一种本能。我们拥有一双眼,一颗心,总在接触这个生活与世界,留下一些美好的印象与记忆。人是感性与理性之物,所以对某人有所好感或者有所印象而萌生一种情感再正常不过。倘若情到深处,其实两者便有了另一份无形的爱而出现。
两人之间有情,谁也无法否定与拒绝,情之延续与演绎,任何人也无法给那情打折与淡化。人因另一份情感的出现可以享受与珍惜,毕竟重情是人的最美好的一个优点。
一旦两人有情,而且现实注定无法结合拥有而成为“夫妻”时,难道这就意味着我们就应该放弃那份“真情”吗?也轻易的放弃那所谓的“情人”吗?其实也没有必要更无须“挥手在雨中”。只要彼此能正确、理智、和谐对待与把握,同样可以拥有那份真情的,当然前提是不存在伤害对方,也不因此“情”的存在而伤害自己身边之人,还有就是不能迷失作为人性的那份责任。
“知己”不但有情而且情更真更深,甚至是建立在一种共患难同风雨的环境中依然保持那份情真。如果把“知己”称为一种“情人”,原本应该是门当户对,才真正算是有“情”之人了。拥有一位“知己”似情人,有时更胜过拥有一位爱人。爱人你在享受其优点的同时,也同时承受其缺点,而“知己”的存在,你可以淡化其缺点而升华其优点。
有人拥有“情人”却是短暂的,仅仅是一种肉体的拥有欲或者迷恋于其姿色与外表。在他们的眼里,所谓的“情人”不过是一种物与欲的交换,如商店里的商品,我出物买其品,如此的平等互利而没有半点的欠与缺。如果“情人”一旦存在于这种背景下,这样的“情人”应该说不叫真正的有情之“情人”,而仅仅是“无情”之人。
而有的人,却因拥有“情人”而延续一份永恒。在他们的感觉与心里,“情人”的本质是一份真情而非其它。甚至彼此之间原本不存在交换,彼此平等而且尊重。“情人”的最高境界不是以肉体或者姿色作为基础铺垫,而是彼此那颗相互在乎、珍惜、尊重、无欲的心。这样的“情人”其实可以与“知己”互换的。
真正的“情人”与“知己”!问世间纷繁红尘,如此之“情人”世间又有多少?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情人”当“知己”延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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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情人与知己
雁南飞 发表于:2008-9-16 12:06:01
与爱人之间可能会有隐私,但在知己面前会很坦然
Re:情人与知己
米奇 发表于:2008-9-15 17:24:38
知己就是处处为对方着想 ,不图回报, 不说那三个字的异性朋友。想得到这样一个朋友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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